|
国家经贸委3月22日正式批复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的报告》,同意商业联合会设立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会员部、国际合作部、行业发展部、科技质量部、信息部、培训部、会展部等10个办事机构。
有关政府部门委托职能
商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国内贸易局2001年2月13日联合发文(质技监局标函[2001]36号),决定授予中国商业联合会负责商业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行业统计及有关职能
2001年2月12日,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文(《关于授予有关行业协会统计职能并委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民经贸产业[2001]128号),决定授予国家经贸委直接管理的有关行业协会承担本行业的统计职能,并委托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国内展览会汇总申报
2001年3月28日,国家经贸委为规范对主管行业协会举办国内不涉外的商业性展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的管理,发出国经贸产业[2001]302号文件,决定委托直管协会承担对其代管的行业协会和管理的事业单位举办展览会进行初审和申报。规定每年6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办展计划报国家经贸委,每年11月份可提出一次调整办展计划的建议。
北京地区所辖社科类期刊划转及变更主管单位
2001年4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致函国家经贸委,同意原委管国家局在北京地区所辖的57种社科类期刊的划转及变更主管单位的方案。其中,划转我会主管的有《中国商人》、《中国商贸》、《中国国内贸易年鉴》等10个期刊。
外事审批权
2001年4月8日,外交部致函国家经贸委,同意授予10个综合性行业协会一定的外事审批权。5月8日外交部领三函[2001]76号文授予商会作为一类机构护照、签证自办权和邀请外国人来华权。 |